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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门管理的通知

保卫处  2018-08-31 10:20

根据我校“扫黑除恶”行动实施办法,及我校安保工作实际需要,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加强校门规范化管理,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

1、教职工机动车(录入系统车辆)四个大门均可通行;

2、外来办事车辆请走南门、北门,需使用机动车行驶证登记并将行驶证放在登记处后进入校园;

3、后勤保障车辆、餐厅人员车辆、超市工作人员车辆,需要由主管部门统一将信息报至保卫处,录入系统后方可进入校园,其余不予放行。

二、非机动车及行人管理

1、我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校园一卡通、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进入校区,进入校园是请自觉出示;

2、外来办事人员说明来意后出示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送外卖、快递人员说明送货地址后使用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武装部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