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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保卫处 2019-08-16 16:00
为加强我校机动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良好秩序,特做出以下规定:
1、外来办公车辆进入校园需进行登记,经门卫同意后,放可通行。
2、特殊车辆的管理,如公安、消防、抢险、救护、押款、施工等车辆,经门卫人员询问后,可直接通行。出租车禁止入内,如遇特殊原因经门卫允许后方可短时间进入。
3、对于我校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培训、会议等涉及临时性进出的车辆,须由相关单位在活动前向保卫处审批备案。
4、学校后勤服务保障车辆及临时务工人员车辆的管理,经保卫处审批备案后出入校园。
5、校门保安人员将依照管理办法及本规定,加强校门管理,做好登记和查验工作,对于不服从管理车辆我们将拒绝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