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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参军入伍明白卡

  2023-12-28 17:12

一、国家资助办法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货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除外。

申请流程:

O1登陆www.gfbzb.gov.cn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申请表Ⅰ是在校生或毕业生入伍申请补偿贷款代偿已交学费,申请表Ⅱ是退役入学、复学学生填写申请学费减免)。

02申请表Ⅰ送批准入伍地征兵办及学校助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申请表Ⅱ送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并盖章。

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复学流程

O1高校新生在领取入伍通知书后,自行登陆全国征兵网更改学历为“高校新生”,持高学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02县级征兵办在录取高校规定新生报到截止日前,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的《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高校招生部门。

O3高校招生部门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审核《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出具《保留入学格通知书》,寄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至县级征兵办。

04县级征兵办留存备案《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送交入伍高校新生。

05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二、经济补助

01优待金  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发放优待金,每年分2次发放到位。郑州属地高校入伍学生家庭优待金由高校所在区、县政府按照最高标准发放。

02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义务兵第一年津贴费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根据地区和工作性质不同,还有其他津贴和补助项目。

03退役金  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5000元。回到河南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04学费资助  对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05专项奖励  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本科毕业生两年义务兵累计约226000元;

专科毕业生两年义务兵累计约218000元;

对自愿到高原地区的地方补助增发20000元年;

到四类以上偏远艰苦地区的增发5000元/年。

三、部队成长发展

01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高校新生和毕业生入伍后,可以报考军队院校。

02保送入学  作战部队战斗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03直接提干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04选改军士  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和个人志愿,可选改为军士。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授予中士军衔。

四、退役升学就业

01定向考录服 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国有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02指令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满12年的军士、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03复学优惠正在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应征入伍后,服役期间原就读(录取)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者入学。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入学或者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对选择在户籍地报名应征未能入伍的高校学生,持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证明材料返校就学,不算旷课或不按时到校。

04人伍作为实习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春季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

05升学优先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从2021年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招生规模由5000人增加至8000人,重点向“双建设高校倾斜;从2022年起,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并完成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完成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专顶计划可免化素质考试。

06扶持就业士兵 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入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毕业班学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07复工复职 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服现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