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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保卫处 2015-09-07 10:25
通 告
为了加强校园的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学院省级文明先进单位,落实学院领导和校文明委的指示精神,保卫处将加大对校园内道路机动车辆停放管理工作,现就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教学实验大楼以南机动车停车区域
1、精诚东路禁止机动车辆停放;精诚西路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东。
2、仲景东路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北;仲景西路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南。
二、教学实验大楼以北机动车停车区域
1、中兴路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西。
2、神农东路的机动车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北;神农西路的机动车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南。
3、华彩路的机动车按划定的车位停放,车辆头部一律向西。
4、学生生活区(宿舍)内工作单位人员的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神农西路和神农东路上,生活区禁止停放机动车。
三、其他车辆
1、施工抢险、应急、救援等特种车辆,不受学院道路限制,本着就近停放的原则,以不妨碍道路为准。
2、运送货物车辆一律从北门进入,后勤保障车辆停放在太和路上装卸货物;而往教学实验大楼等部位运送货物,本着就近的原则,靠一侧停放,装卸货物,做到停放有序。严禁挪动学校设置的路障(石球、反光锥等)。
3、神农路实行单向通行,神农东路车辆由南向北行驶;神农西路由北向南行驶。
4、教学实验大楼内禁止停放电动车、自行车,违者暂扣,由主管单位开具证明领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单位转告教职工,机动车辆按要求停放,由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
(后附校园停车示意图)
武装保卫处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