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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武装保卫处  2016-07-05 09:55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使师生职工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抓好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构建和谐平安校园落实到安全工作中。

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二、深入教育、家校联动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以“防恐、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诈骗、防盗窃”等为重点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师生员工离校、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的车辆,注意途中交通、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教职工要教育子女不要到无人看管、水深的地方游泳,并注意人身安全。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告知家长学校放假、开学的具体时间,提醒家长关注学生行程安全。教育、引导家长在假期期间依法履行好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重点做好防范溺水教育,确保学生在假期期间人身安全。

三、排查隐患、做好防范

    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四防”为主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

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等重要场所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财务、档案、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应存放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或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基建处加强对校内施工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一)保卫处将全面加强校园的值班巡逻工作,重点对教学实验大楼及图书馆等重要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

(二)暑期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由所在院系、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应向学校学生处、保卫处申报,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三)暑假期间,学校对教学实验大楼、图书馆、校门实行封闭管理,具体如下:

1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8月26日,将对教学实验大楼实行封闭管理,每晚八点保安人员将进行清楼。大楼内需要施工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报备,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加强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大楼内留宿人员,严禁生火做饭。

教学实验大楼开放时间:  7:30点——20:00点

22016年7 月16日至2016年8月26日,新校区将关闭南大门和北大门,只开放东、西两个大门。

大门开门时间:  6:00点——22:00点

3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9月2日,新校区图书馆闭馆,除图书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从图书馆北门进出)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新 校区: 65665151

           东明校区: 65962442

 

 

  武装保卫处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