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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7-07-04 09:04   保卫处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使师生职工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抓好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把构建和谐校园落实到安全工作中。

二、落实责任

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三、加强教育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以“防恐、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诈骗、防盗窃”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师生职工离校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不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的车辆,注意途中交通、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学生不参加非法活动,不到营业性网络场所上网。教职工要教育子女不要到无人看管、水深的地方游泳,并注意人身安全。

四、安全自查

放假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四防”为主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

五、做好防范

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网络中心、学生宿舍、食堂、超市等重要场所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财务、档案、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应存放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或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加强对校内施工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假期管理

(一)保卫处将全面加强校园的值班巡逻工作,重点对教学实验大楼及图书馆等重要场所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

(二)暑期,原则上学生不得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由所在院系、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同时应向学校学生处、保卫处申报,并安排专人负责他们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工作。

(三)暑假期间,学校对教学实验大楼、图书馆实行半封闭管理,具体如下:

1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28日,将对教学实验大楼实行半封闭管理,晚八点后保安人员将进行清楼。暑期,大楼内需要施工的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向保卫处申报,并提供施工人员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大楼内留宿人员,严禁生火做饭。

教学实验大楼开放时间: 7:30点——20:00点

2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9月8日,新校区图书馆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图书馆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从图书馆北门进出)

3、由于我校正在安装车辆道闸系统,为此给广大师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新 校区: 65665151

东明校区: 65962442

武装保卫处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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